活动期间,持卡人使用北京银行银联“62”开头信用卡在境外(除港澳台)通过银联网络POS进行可计积分消费(不含线上交易),可享消费金额1%奖励,每笔最高奖励100元人民币(含),活动期间每户最高奖励700元人民币(含),返现金额有限,先到先得,奖励顺序按交易时间排序。
条款细则1、本活动适用于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发行的“62”开头银联标识个人信用卡系列产品,不包含公务卡;
2、附属卡消费自动计入主卡账户下,奖励金额统计计入个人卡主卡账户中;
3、持卡人境外消费指在非中国大陆地区(除港澳台地区)的银联网络POS可计积分消费,不含线上消费,且不含第三方支付账户付款包括但不限于PAYPAL、财付通、支付宝(包括通过点击支付宝选择网银支付、快捷支付等)的交易;
4、活动仅统计可计积分消费金额,如发生交易撤销或退货交易,则相应金额不计入本次活动统计范围;可累计积分的交易类型和商户类型以北京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为准,详见北京银行信用卡网站《积分规则》;
5、活动中消费奖励,将按约定的奖励比例及限额以人民币形式返还,每户限额以持卡人个人卡主卡账户为单位进行统计;
6、奖励金额计算如涉及0.01元以下将被自动忽略,如奖励金额计算为10.316元人民币,持卡人将获赠10.31元的奖励;
7、境外消费奖励的金额在活动结束后的次月起30个工作日内返至持卡人的个人卡主卡信用卡账户内;
8、活动根据持卡人满足条件的入账交易时间顺序排名,奖励金额有限,金额使用完毕后,活动提前结束,届时将会在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官网予以活动结束的通知公示;
9、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以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记录为准,其中交易时间以北京银行信用卡的入账时间(即交易记账日期)为准,若因商户未及时向银行请款结算或因卡组织或收单行原因导致无法识别的境外交易,不计入此活动统计范围;
10、消费后如发生退货、冲正、争议、虚假、退税或撤销等交易,将不计入本活动所指的合格消费。如发现有利用权益规则或系统漏洞恶意套取权益奖励的持卡人,北京银行保留取消其继续参加本活动的权利,且北京银行保留收回已发放的奖励之权利;
11、活动期间北京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卡片或账户处于非正常状态、被停用或管制、被冻结、自行销卡销户、未按时偿还北京银行信用卡账户的应还款项、在信用卡使用中存在违法交易或不正常交易、在活动期间非正常状态账户(如逾期账户、销户账户和被冻结账户)、以及其他违反《北京银行信用卡章程》及《北京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形,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取消其参加活动的资格;
12、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受《北京银行信用卡章程》及《北京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束;本活动规则如有调整,以北京银行信用卡官方网站最新公告为准,持卡人如有疑问可登陆官方网站或拨打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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